青海旅游资讯网 | 繁體中文 | EngLish | 局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市场宣传处>>正文

关于参加2012年广州国际旅游展和2012中国欢乐健康游主题旅游年港澳地区启动仪式暨主题推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12-01-30 10:03:55  作者:  来源:青海省旅游局  点击次数: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旅游局:
  广州国际旅游展于3月1日至3日在广州举行,“2012中国欢乐健康游”主题旅游年港澳启动仪式暨主题推广活动,于3月6日至13日在港澳举办。为进一步扩大境外客源市场,提升“大美青海”在境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年度旅游宣传推广计划,省旅游局决定组成国家旅游局宣传推广促销团青海分团,赴广州参加广州国际旅展和中国欢乐健康游主题年港澳地区启动仪式暨主题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活动方式
  此次推广活动主要采取参加展览,走进港澳社区,面对面向参加国际旅展的国内外游客和港澳居民开展旅游宣传推广等方式,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推介与咨询、旅游图片展览、旅游产品销售、旅游知识有奖问答、文艺表演、网络推广。
  二、推广活动安排
  1日至3日,参加广州国际旅展;6日至13日在港澳参加推广活动共5场。其中澳门地区1场,香港地区4场。
  三、停留时间与费用
  (一)参加本次旅游推广活动的人员在港澳停留的时间为3月6日至13日(8天7夜)。
  (二)广州国际旅展和“中国欢乐健康游主题年港澳地区启动仪式暨主题推广活动宣传推广活动”的展台设计搭建费及场租费由省旅游局承担。
  (三)参展人员在港澳地区的食宿、交通、公杂费、资料运输费,及往返港澳、港澳间的交通费等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港澳当地的交通和资料运输费用标准如下:香港约800港币/人,澳门约200港币/人,港澳间的单程船票约300港币/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辖区内旅游相关部门参加活动,动员组织旅游企业与港澳旅行社做好对接工作,力争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请各单位准备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旅游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现场抽奖奖品及公众旅游纪念品。
  (三)由于报名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参展人员,于2月10日前将名单报省旅游局对外联络促进处,并在报名表备注一栏注明参加广州国际旅展或港澳启动仪式暨推广活动。
  附件:1、2012中国欢乐健康游主题旅游年港澳地区启动仪式暨主题推广活动日程;
              2、活动报名表。

 


  联系人:穆秀英
  电  话:0971-6157014
  传  真:0971-6157012

青海省旅游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魏 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青ICP备05001049号
Copyright © 2005 青海省旅游局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由青海旅游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