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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008-04-29 00:00:00)
青海旅游网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旅游局: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按调整后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于“五一”历来是我省春季游客出行高峰,“五一”前后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临较大压力。为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保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级旅游局在“五一”黄金周期间,要把维护稳定做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订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

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

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一)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各接待单位认真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安全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各旅游企业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配备服务信誉好、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司机,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各旅游景区(点)要做好重点路段和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建设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旅游安全。

(三)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地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四)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气象等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信息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信息,强化应

急值班,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丰富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五一”期间,我省游客相对较多,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这个中心,结合“诚信旅游”活动,积极开展旅游诚信经营和周到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积极协调工商、物价、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进行节前旅游市场检查,整顿虚假旅游广告,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认真处理游客投诉,严肃查处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为广大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

三、加强公共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五一”旅游市场的运行特点,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强对游客的文明礼仪教育,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提升文明旅游素质。要积极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活动,宣传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热忱服务的精神风貌,宣传人民群众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生活,为迎接奥运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旅游工作水平

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的监测与研究。及时启动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准确收集和掌握统计资料,分析旅游市场规律和旅游消费动向,总结本地区“五一”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和特点,不断提高假日旅游工作水平。各地“五一”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请于54日上报省旅游局。

 

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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