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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温馨提示“五一”黄金周明明白白出游

青海旅游网

为了让旅游者明明白白出游,高高兴兴而归,省旅游局在“五一”黄金周假期到来之际向广大公众提示,旅游者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要注意旅行社的资质,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报名前一定要选择有青海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还应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我省共有旅行社164家,其中国内社147家,国际社17家(具备出境旅游资质的国际旅行社4家:青海省西海国际旅行社、青海青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旅游总公司)。

旅游者报名时要与旅行社认真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必须使用青海省旅游局提供的制式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组团社应详细说明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对交通工具、住宿安排、景点游览内容、用餐标准和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都需详细约定,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交付团费时还要明确团费所含的项目,并要求旅行社开具由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为了防范旅途中的风险,如旅游者在报名时要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旅游者出发前要明确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方法。应认真参加行前说明会,了解有关部门注意事项,出境旅游者要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

旅游者在旅游途中要听从全陪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如遭遇突发事件,要听从领队、导游安排,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旅游者要保存好协议书、行程表、随身证件、收费发票、保险凭证以及个人携带的贵重物品。

如果旅行社或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项目,旅游者按照个人意愿确定是否参加。遇到导游减少景点的情况,可要求退还部分团费,直至投诉赔偿。

另外,旅游者在购物特别是购买较贵重物品时,应事先问明可否退换,如遇有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旅行社及相关部门投诉获得帮助。

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旅游者可在9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青海省旅游局投诉电话:09716159841,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97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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