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
近年来,我省互助、循化、贵德、尖扎、湟源、共和、门源、大通、乐都、民和等县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 我省发展乡村旅游基本情况
我省地处田园风光和草原文化的结合部,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种类齐全,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各地以发展“农家乐”、“牧家乐”为突破口,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扶持,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各州、(地市)、县的乡村旅游吸引了众多省内外游客。为了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我省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旅游局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农(牧)业旅游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开展了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促进了乡村旅游向规范化服务、品牌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循化县撒拉族绿色家园和互助县古城村,成为首批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我省不少地方的乡村和农户依托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浓郁的民族风情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创办了一大批以城市居民为目标消费群,以乡村风味经营特色、以农家村居为载体的“农家乐”旅游休闲项目,“农家乐” “牧家乐”、“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体验型农业”等形式的乡村旅游已经初具规模,由于乡村旅游适应了城市居民的需要,接待的旅游团队和自驾车旅行的数量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底,我省拥有各种形式的乡村旅游接待点734家,大型茶园、风情园数百家,直接就业人员3425人,年接待旅游者229.42万人次,直接收入12580.02万元,接待户户均增收7.13万元。
二、发展农村旅游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致富,产业发展是农民收致富的基础。乡村旅游的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促进了种植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农业从生产普通产品向名优新特产品的转变,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循化县地处我省东部黄河谷地, 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日照时间长,降水量适中,适宜种植瓜果、蔬菜等农作物。近几年,通过不断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特色作物种植面积大幅提高,以“两椒”(花椒、线辣椒)为主的农产品闻名遐迩。目前仅积石镇就有两椒种植基地216亩,中药材种植基地374亩,果园318亩,还有冬小麦、杂交油菜种植基地。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镇政府引导农民在调整种植业结构的同时,坚持走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路子,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乡村。仙红、天香两椒加工企业和浓缩果汁加工厂生产的线辣酱、果汁等,使产品上规模、上档次,不仅成了深受游客欢迎的旅游商品,在省内外市场占有了大量的空间。农民的收入也有了大幅增加,每亩辣椒创收3000元,为产业转型前收入的3倍。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为发展旅游业,实现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同时,循化县独特的气候优势使各种农作物的生长呈现阶梯状分布,为开展农业观光旅游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二)促进了就业,增加了农牧民收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就地消化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农产品,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互助县小庄村是一个仅有146户、550人的小村,全村劳动力264个。未开展乡村旅游时,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500多元。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发展旅游业以来,该村将民俗旅游和农业观光旅游相结合,村民生活发生了较大变化。2006年全村接待游客3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30万元,人均年收入达到3647元,比上年增长35%,比全县农村年人均收入2159元超出1488元,排在了全县首位。目前,该村有旅游接待户34家,上规模的风情园5家,近90%的村民从事旅游业。广大农民在有游客时从事旅游经营,无游客时务农。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推动产业分工,除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演员外,同时还加工和销售旅游纪念品、交通运输、物流等。2006年小庄村共吸纳劳动力1600多人。
循化县通过发展“农家乐”旅游,较好地拓宽了就业渠道,每户农家乐已安置剩余劳动力2-3人,每户辣椒加工厂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30人,人均年收入达6000元左右。通过发展旅游业,使农民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增强了致富意识。旅游业逐步成为农村一、二产业外新的经济增长点,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促进农民素质提高和乡风文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促进了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增进了市民与农民之间的沟通与了解,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使广大农民开拓了眼界,思想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为实现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从规范行业入手,制定了标准,培训了从业人员,为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打下了基础。循化县旅游管理部门制定了《星级农家乐管理试行办法》和《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并结合乡村旅游发展,推广了十星级文明之家评选活动,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文化卫生知识、职业道德、经营技巧、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各接待户对乡村旅游有了新的认识和感受。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农村整治环境卫生成为经营户的自觉行动;激发了农民学习文化知识的自觉性,发展乡村旅游对农村社会综合的带动功能远远大于它直接创造的经济效益。
(四)改善了居住环境。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为改善接待条件,优化接待环境,广大农民积极投资,改善居住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城镇游客游览。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村民们生活富裕了,纷纷改善生活条件,使村容村貌也得到了较大改观。到2006年底,全村有21户盖起了新房,其中4户修建了楼房,许多人家修缮了房屋,美化了庭园。村容村貌整洁了,村风民俗文明了,农民的素质提高了、发展的思路开阔了。
二、 存在的问题
我省乡村旅游发展存在诸多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在发展乡村旅游工作中,还缺乏完整的、科学的总体规划,多数乡村旅游是村民依托农田、果园等乡村自然资源,自发开展起来的,层次较低,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且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使乡村旅游的规模不大、特色不鲜明,无序竞争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权威不足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乡村旅游的行业管理机构,普遍权限小、地位低,缺乏应有的权威,在乡村旅游中难以成为管理核心。主要原因是对乡村旅游的管理缺乏法律法规支持;乡村旅游中有关资质认定、项目审批、颁发营业执照等关键环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无权过问,经营中出了问题往往拍不了板,定不了调。如有的接待点服务不规范、环境卫生不达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只能提醒督促,最终还得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默契,难以实行统一管理,致使旅游市场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不够
乡村旅游大多档次低、质量不高,局限于“几间房子,几张桌子,喝喝茶,打打麻将,钓钓鱼”的经营模式,与农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对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等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不够,忽视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利用。经营者品牌意识淡薄,经营格调单一,缺乏独具特色的休闲项目和拳头产品,缺少“只此一家”的独特之处和浓郁的农家特色,不能满足群众对乡村旅游的期待心理。
(四)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滞后
当前,制约我省乡村旅游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基础设施落后。除宅院审批外,乡村建设仍停留在自然、自发状态,缺乏统一规划和要求,街道、道路标识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旅游者在有些地区因看不到路标而找不到目的地i有些地方驾车行走艰难。现在人们驱车前往郊区的旅游者越来越多,道路设施的完善会使乡村旅游发展得更好更快。反之,会对其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二是乡村的客房卫生条件差,尤其是厨房和厕所的卫生条件与国家标准相差甚远。乡村旅游经营者们将眼前的暂时利益看得过重了,只顾眼前凑合接待,没能很好地考虑将基础设施改善后将会吸引更多的旅游者,更没有考虑如何将乡村旅游持续地发展下去。虽然城里人到乡下旅游时对乡下的情况还是有一定思想准备的,但是如果超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就说明它不具备旅游的条件了。
(五)乡村旅游管理人才欠缺
目前乡村旅游的管理队伍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缺乏高水平的管理人才,经营人才,一般从业人员也因为缺乏培训而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相关部门领导对行业管理指导性也还没有完全到位,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许多经营者对乡村旅游的特点认识不足,不懂得如何去钻研相关业务,不懂得去揣摩旅游者的心理,错误地认为旅游者来到这里看见了山,看见了水,看见了美丽的自然景观就行了。正是这种错误的思想使从业人员根本就没有钻研和学习知识的欲望,从而导致了从业人员对旅游业务知识的贫乏。
四、我省乡村旅游发展对策建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乡村旅游具有越来越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发展载体。但是,乡村旅游是一个新兴旅游产业,我省的乡村旅游也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政府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加以扶持和引导。如何适应市场需求,开发高质量的乡村旅游产品已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一)加强规划和行业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旅游规划的认识,做好乡村旅游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可以对景点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的相互协调。可以避免因无序开发、重复建设、导致低水平开发,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乡村旅游规划应与乡村本地特色结合,应加强本地村民的参与,充分利用自有设施,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保持乡村原有的文化特色。与此同时,应特别注意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问题。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这也是涉及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二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当前,要建立完善服务标准,旅游投诉制度和旅游行政处罚制度。建立起高效、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使之逐步规范。 (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突出特色
是旅游产品生命力的精髓,是创造差异性的核心元素,在发展乡村旅游中,一定要重视地方传统民风、民俗、历史风情,突出当地民族文化特色,要精心设计乡村旅游项目和游客参与性活动,丰富旅游内容。
(三)走借力发展之路
根据国家旅游局“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的要求,我局正在积极与各地政府、各相关部门协调,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发展规划,争取从道路建设、环境改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等项目上予以支持,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基础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四)研究政策,予以扶持,简化手续
目前,我省乡村旅游处于市场培育时期,乡村旅游仍然是微利经营需要政府的扶持。
1、参与乡村旅游区(点)开发、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该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看待,享受国家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
2、贫困乡村在规划指导下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应申领扶贫开发资金或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
3、乡村旅游点的道路连接线建设,应纳入交通部门的乡村道路建设规划之中,并优先解决;
4、乡村旅游点的水体面源污染及环境治理工程,应纳入农业部门开展的“乡村清洁工程”之中,优先得到支持;
5、对纳入统一管理的乡村旅游接待户,只办理工商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税收方面实行定税,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经营户房屋统一改造、统一建筑风格的建设中,规划、土地等部门应减免相关费用。
(五)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采取灵活多样,发挥教育、农业科技、旅游等各方面的力量,爱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途径,对乡村旅游经营者进行文化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旅游专业知识、经营管理培训,使其在创新理念,提高文化素质的同时,不断提高经营旅游的技能和水平,促进乡村旅游不断向科学化经营、规范化服务方面发展。 (六)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服务
我省多数乡村旅游还处在分散经营、自主发展的初创阶段,服务水平、管理经验、手段和经营营销策:还较缺乏。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旅游部门要着重做好乡村旅游服务点的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宣传促销,拓展客源市场,做好人才培训,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农牧部门加强乡村旅游环境、道路、饮水等基础条件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农牧业、高效农牧业及农牧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农村沼气、乡村道路、人畜饮水、乡村清洁等支农工程项目向乡村旅游点倾斜,推动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争取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用于乡村旅游户,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
建设部门将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牧区)建设的整体工作布局中,进行规划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指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乡村发展“一村一品”培育主导产业,建设生态农业、推进村容整洁。
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指导和帮助制作广告宣传牌,拍摄电视风光片,编辑优美精致风光画册和制作宣传光盘,展示乡村的人文景观、农家情调和氛围,吸引游人的关注和向往。
教育和劳动部门要帮助开展培训工作,可结合“阳光工程”,加强对从业人员旅游知识、管理知识、服务规范方面的培训,加强对当地民俗文化和乡土人情方面的培训等。
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历史和民俗文化、风土人情方面挖掘,使农家乐旅游与当地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实现有机结合,进一步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农事文化娱乐活动。
环保部门要指导帮助“农家乐”经营者做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防止人为的二次污染,避免引起新的生态不平衡。
消防部门要针对“农家乐”的特点和局限性,制定“农家乐”的消防措施,做到实事求是、切实有效。
青海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张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