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繁體中文
网站首页 | 青海概况 | 旅游机构 | 政策法规 | 行业管理 | 旅游统计 | 旅游招商 | 理论研讨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公 | 公众留言 | 信息检索
温馨提示:旅游投诉有时效
稿源:西海都市报

青海旅游网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省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坚持以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齐心协力组织好全省第二次旅游发展大会以来的第一个黄金周,加强黄金周旅游线路和产品的宣传推介,组织好已落实的旅游专列、包机、自驾车,高质量做好游客的接待服务工作,树立青海诚信旅游的形象,丰富人民群众假日生活,让游客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黄金周。

同时,旅游部门也提醒出游的市民和广大游客,目前,由于擅自降低服务质量、多收取一日游服务费等问题,发生的旅游纠纷也不少。省旅游局提醒游客,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由于旅行社的过失或过错,从而导致旅游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即可到对组团社有管辖权的质监所提请质量投诉,但投诉者应在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90日内提请投诉,超过受理时效的,则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作者:赵筱卉)

 

  青ICP备05001049号
Copyright © 2005 青海省旅游局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由青海旅游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