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省全年创造生产总值543.2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十五”时期GDP年均增长12.0%,高于“九五”时期8.7%的年均增速。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043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2%;“十五”时期人均GDP年均增长10.8%,高于“九五”时期7.2%的年均增速。
经济结构继续调整优化。全年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2.79亿元,比上年增长5.3%;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264.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15.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45.21亿元、金融保险业20.36亿元、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42.70亿元、房地产业14.10亿元,分别增长7.0%、5.6%、11.6%、6.4%。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九五”末2000年的14.6:43.3:42.1转变为11.6:48.7:39.7,一、三产业分别下降3.0、2.4个百分点、二产业上升5.4个百分点;本年一、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5.3%、59.9%、34.8%。“十五”时期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6%、16.2%、10.2%;与“九五”时期年均增速相比,分别提高了3.1、5.4、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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